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
经研究,现将20XX年甘垛镇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制定如下: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时结合目标任务、工作业绩酌情打分
第一、组织工作(25分)(一)基层党建工作(10分)1、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4分);2、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等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2分);3、完善提高“四有一责”建设目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2分);4、推进“两新”组织组建力度(2分)
(二)党员教育管理(10分)1、全年组织党员收看远程教育和组织党员学习活动不少于12次
(2分);2、党员按期足额缴纳党费(2分);3、支部正常发展党员,积极联系外出党员(2分);4、认真开展“联述、联评、联考”活动(2分);5、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项活动,关心党员干部特别是老同志的学习、生活(2分)
(三)“三强”干部、“双带”型党员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5分)1、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三强”型党员干部活动(2分);2、培养“双带”型村干部1名(1分);3、培养后备干部1—2名,有培养措施及使用规划(2分)
第二、纪检监察工作(25分)(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5分)1、有效开展作风建设(2分);2、切实保障各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3第1页共4页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7分)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有关贯彻意见,厉行节俭、勤政廉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4分);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任务分解,措施到位(2分);3、抓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1分)
(三)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6分)1、无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