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组织分工管理制度第一部 组织分工管理制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工作方向是,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为主导。在高速发展的社会和我们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的实质要求我们必须高效运转。因此,对于我们而言,首先一条是要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不能互相重叠,更不能互相牵扯,否则就会导致效率低下。学促会的组织分工管理制度,是防止互相扯皮、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方向的唯一正确的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权责划分办法第一条 学促会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每个成员更好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注:本办法为总会使用。)第二条 本办法按学促会组织系统分为: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分会会长、 分会副会长等六个层次, 将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权责划分。第三条 副部长以上职务不得在其它组织兼职。第四条 以下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辞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须向上一层人员请示沟通后处理。第五条 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 其未列举的事项, 如已在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它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各部门部长或分会会长)酌情办理。第六条 任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职责者,需一级单位主管间协调后处理。第七条 有关目标、计划、标准及重要人事事项,应经高层会议商讨后,呈请指导老师核定。第八条 所有重大事项执行前需经会长或所管部门领导同意。第九条 成立学促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分会会长。第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可视事实需要随时修订。本办法由会长起草经呈请指导老师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间。二、学促会指导老师指导管理办法学促会指导老师是学促会重大事项的主要决策人,是指导学促会发展和工作的代表老师,是协助学促会成员完成工作的代表老师,其具体职责如下:第一条 决定和批准学促会提出的各项重要报告。第二条 决定通过学促会的重要规章制度。第三条 决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发策划新项目。第四条 决定任用会长、副会长等高层职务。第五条 决定学促会工作权限范围和配合老师工作内容。第六条 决定和批准学促会发展战略。第七条 决定通过学促会资源积累、使用、借用。第八条 批准学促会学期财务收支预算与资金申请方案。第九条 其他应由指导老师决定的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