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前教育》实践教学大纲一、专业基本信息专业名称:学前教育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总学时 | 总学分: 2992 学时 |194 学分二、社会实践大纲(一)实践目的社会实践环节的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社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保证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过程。要坚持3 个原则:1. 坚持育人为本, 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3. 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调查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逐步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体验社会,丰富学生的社会经验。(二)实践要求实习由各专业负责,实习前,系领导或带队教师对学生进行认真的动员,向学生提出实习目标和要求, 宣布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纪律,讲清楚学生实习期间该的注意事项。实习指导小组和带队教师要定期监督检查。(三)实践安排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社会实践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的假期中间进行,时间为五周。采取分散形式进行社会实践实习,在实践过程中,学生须认真的认真做好日志工作,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学生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有实践单位的实习证明,对实践工作予以评价并加盖实习单位的行政公章,并及时递交相关实习材料。(四)实践内容2 1. 社会实践的内容应结合本专业的学科特点,使学生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向社会各界学习。通过深入接触社会和生产第一线,在与社会的接触中,锻炼学生的吃苦精神;2. 运用所学知识,为社会和群众服务。在社会实践中,要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文化知识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并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劳动观念。(五)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1. 社会实践考核成绩采用考查方式。分数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五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二者相互对应为:优秀(100-90 分)、良好( 89-80 分)、中等( 79-70 分)、及格( 69-60 分)、不及格( 59 分以下)。学生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2. 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成绩的比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