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告知书尊敬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你们好
转眼又一个新学年开始了,感谢大家对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爱和支持
在新学年到来之际,请不要忘记为您的孩子及时投保,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新的学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保险服务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计划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学生幼儿意外身故/残疾20000 元30 元1、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0 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我们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90% 的比例进行赔付,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2、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免赔额为50 元,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治疗,我们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 80% 的比例进行赔付,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3、意外医疗部分,若被保险人在其它保单或社保项下存在相同保障,可先通过其它途径索赔,本公司可承担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6000 元保险期限壹 年信达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2014 版)条款(摘要)第一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应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