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指标体系评估项目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参考权重参考等级标准备注A C 1-0 指导思想1-1 艺 术 教 育理 念 与 贯彻 教 育 方针情况学校对艺术教育的认识0.5 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正确、全面的认识,熟悉并能够很好地贯彻有关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基本的认识,能贯彻有关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有关形式对《规程》进行宣传。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应把艺术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内容。艺术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的关系0.5 能够很好地处理艺术教育与学校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基本上能够处理好艺术教育与学校有关工作的关系。评估项目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参考权重参考等级标准备注AC2-0 课程建设和2-1 艺 术 课 程开设艺术课程开课率1.0 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根据本地区及本校的特点,开发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地方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中小学基本上能够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设音乐、美术或艺术课;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美育或艺术鉴赏活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课程设置、 教师配备和硬件建设等方面保证学校艺术课程按计划正常开设。课堂教学2-2 课堂教学教学目标和内容课堂教学质量0.5 0.5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较好地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按规定选用国家或北京市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教材,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能够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和当地艺术教育资源拓展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能主动参与,成为学习的主体,获得生动的审美体验;全体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教学方法科学、 合理,教学手段多样化,应用得当,效果较好。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基本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按规定选用国家或北京市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教材,能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教学过程安排基本合理,重视学生的参与和审美体验;大多数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教学方法和手段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效果。评估项目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参考权重参考等级标准备注A C 2- 0 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续)2-3 考试评价考试内容与方法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