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产经纪人工作计划精编与房产经纪人工作计划结尾汇编房产经纪人工作计划精编一、报名工作(一)各地考试部门要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 [1995]147 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 [XX]128 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进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XX]9 号)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要于 XX 年 8 月 15 日前 完成 XX 年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三)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XX 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二、考试安排资格名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名称房地产估价师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下午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10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下午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房地产经纪人 10 月14 日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10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下午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产经纪人工作计划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