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汽车轮渡公司企业管理章程 本章程共十二章五十九条,附七个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2009 年 1 月 10 日会议讨论修改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监利县汽车轮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隶属于监利县交通局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第二条 公司经营以横渡汽车过江为主, 其他配套服务性业务为辅
第三条 本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一切财产和资金归公司所有
人、财、物三权集中于公司,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吞、摊派和挪用
第四条 公司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服从党的领导
公司党总支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负责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在坚持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以人为本,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文化素质,营造和谐企业
第七条 公司实行承包责任制,和主管局的承包方式 是:经理负责,集体承包,各负其责,共担风险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实行一级核算、两级管理、包死基数、全额上缴、费用下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各方面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公司重大事情在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可提请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
第二章 公司机构第十条 公司的职能机构
公司各职能科(室)共四室四科,即:办公室、工会办、开发办、纪检室、财务科安保科、设备科、稽查科
第十一条 公司下属基层单位:1、白螺渡口管理所,以渡运为主,其他配套服务为辅
2、鄢铺渡口管理所,以渡运为主,其他配套服务为辅
第三章 经理的职权和职责第十二条 经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公司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 经理在领导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