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2016 年 6 月主 编:葛仁军 汪 杰副主编:陆湛秋 汤 杰 包红燕编写人:江 韩 张 奕 李 宁 陈德文 管 雯 温利民 朱明华 谢维锺 李 玮 吴 涛 王美玲 韩 晖 王卫平 朱家庆 江 丽 张松林 葛 卫 林小伟 龚咏晖 庞 涛 董年才 杨万勇 顾琴芬 周志宏 审查人:冯健 金如元 崔贵 赵宏康 潘暑贤 谈丽华 宋峻前 言 为落实中央 2015 年 12 月份召开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家配套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都要求推广实施装配式建筑,明确“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从 2016 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我省在《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 号)中对装配式建筑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使装配式建筑能够更好地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针对目前装配式建筑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较多的现状,考虑到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特殊性,经认真研究,编写了《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审查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编写《导则》时,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 确保质量安全。按照施工图审查职责,对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审查重点放在建筑和结构专业。 2. 方便设计审查。一是体现特点:紧扣工程建设设计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了混凝土结构体系的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特有的审查内容,对与一般建筑相同的审查内容没有赘述。二是突出重点: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必须审查,其他的由设计单位负责。三是便于审查:施工图审查人员可以据此开展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也可以据此把握设计重点。另外,所附说明既有对审查把握尺度的建议,也有对设计重点内容和深度的要求。 3. 推动产业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与设计、施工等多方面沟通,加深对装配式建筑实施中各环节的了解,既为解决方案提供路径也为审图重点把好关口,使施工图审查保持相对合理的尺度。同时也鼓励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标准化内装部品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整体报审、一次性审查,积极、稳妥地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