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0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物流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直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0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6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0 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物流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物流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定于 9 月 9 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定于 8月 19 日-25 日
报送《申报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审查表》时间截止到 8 月 20 日(同时以单位正式文件上报在编在岗人员排序)
中级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条件(一)申报条件继续执行《黑龙江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
由机关调到企事业单位并在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符合《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的条件,可按下列规定申报或确定相应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0 年(含在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下同),可申报副高级职称;2、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7 年,可申报中级职称;3、大学本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或中专毕业、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可确定助级职称
申报的系列(专业)对学历要求较低的,学历可依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适当降低,但累计从事工作年限须符合评审标准规定的总的年限要求
申报系列(专业)有学位、执业资格要求或实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的,需具备相应学位、执业资格或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申报国家考试系列(专业)职称的,初、中级职称通过全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