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填表范围:凡武汉地域内房屋都应填写《武汉市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房屋一户(套、间)一表,单位房屋一栋一表。1、房屋编号由房产和规划部门编制,无需填写。2、房屋座落:是指房屋所处的区域和详细地址;同一门牌号码内多间出租房的要按每套(间)填写室号。3、小区/实名组:填写小区或村湾名称。4、房产证登记座落:指房产证上所登记的房屋座落。5、建筑物名称:指建筑物实体标牌的名称。6、建筑物管理业主:指建筑物的物业管理单位法人。7、房屋户型:成套住宅按“一室一厅”,“二室二厅”格式填写,非成套住宅填写房屋间数,按“1 间”,“2 间”格式填写。8、填写个人或单位资料时,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9、现使用人信息为必填项。10、有房屋有房产证的,“房屋权证号”为必填项,“房产证登记座落”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11、“权属信息”中,有房屋土地证的,“土地权证号”为必填项,“发证日期”为必填项。12、产权人信息:是指房屋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和个人。个人产权人或单位产权人,必须填写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其中一项内容。13、现使用人信息:是指房屋正在使用人的信息。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产权人或承租人。“现使用人信息”中,是“产权人”的,只填写“产权人信息”;是“承租人”的,只填写“承租人信息”;既不是“产权人”也不是“承租人”的,直接填写现使用人信息。使用人性质是“个人”的,只填写个人信息,是“单位”的,只填写单位信息。14、出租面积:是指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15、出租间数:是指出租人实际出租房屋的间数。16、月租金:是指出租屋的金额。包括单位出租和个人出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按合同上的金额填写;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承租人申报的金额填写。17、管理类别: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是单项选择。18、签订治安计生责任书:由社区民警填写。在对应项前打“√”,只能单项选择。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公安民警。《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填表范围:本辖区所有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员(包括人户分离和空挂户人员)、在此居住的寄住人员和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填写此表。其中,常住户口人员,居住在本辖本址的仅填写“基本信息”;常住户口人员,离开户口所在的,在本市其他地方居住的,填写“基本信息”和“有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