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法院副院长“xx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法院副院长**,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区法院副院长。他二十五年如一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10月,他遭遇突如其来的车祸。生命垂危之际,他仍然紧抱着案卷,把卷宗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他总是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竭力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上,放在主持正义和公道上,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义。该同志以来先后两次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两次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区劳动模范”;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推选为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参选人;4月,市委政法委作出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同志学习的决定。7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郭秀明式好公仆”、**市劳动模范。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