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XX省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0XX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小场所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XX省行政区域内本标准界定的的以下小场所,其他小场所参照执行。a)客房少于20间的宾馆、旅馆、招待所等住宿场所;b)建筑面积小于200m2的餐饮场所;c)建筑面积小于500m的商场;d)建筑面积小于1000m且摊位少于100个的室内市场、占地面积小于2000m且摊位少于200个的室外市场;e)单层建筑面积小于200m2且总建筑面积小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f)床位少于50张的医院、卫生院、诊所、养老院、福利院等医疗机构和老年人服务机构;g)其他建筑面积较小,且员工总数少于10人的场所。2术语和定义2.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fourcapacities”offiresafety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2.2第一灭火力量thefirstcontrolforce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2.3第二灭火力量thesecondcontrolforce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3建设要求3.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3.1.1小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均应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定时进行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灭火设施、器材配第1页共4页置及完好情况;d)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e)门窗有无设置金属栅栏、大型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f)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3.1.2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进行防火检查时,除3.1.1的要求外,还应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进行检查:222a)不应设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内;b)不应设在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或地下建筑内;c)不应设在厂房和仓库内;d)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e)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局部自动喷水灭火应用系统;f)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无法分设时,应设置符合要求的辅助疏散设施。3.1.3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3.1.4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3.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3.2.1场所员工应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及正确报火警方法。3.2.2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3.2.3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采取如下措施:a)切断场所电源;b)使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器材灭火;c)组织人员疏散逃生。3.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3.3.1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第2页共4页3.3.2应按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指示标志。3.3.3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组织顾客疏散逃生。3.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3.4.1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熟知以下内容: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d)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3.4.2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a)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b)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本场所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3.4.3小场所应悬挂“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提示牌、消防安全承诺书。3.4.4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识:a)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b)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2c)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