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合理性分析 第一节 通风系统一、概述1、瓦斯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52 号“关于六盘水市煤炭局《关于煤矿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贵州鲁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3.1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42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68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 9.07m3/t,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标准,采用分源预测法对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经预测计算,矿井未经抽采前,在最低准采标高开采M40 煤层时采煤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为 31.71m3/t,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18.02 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2.61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2.19m3/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39.26m3/min。矿井预抽达标后,在最低准采标高开采 M5 煤层时采煤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为 11.95m3/t,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6.79 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0.92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23.11m3/t,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14.59m3/min。矿井在划定的突出危险区域内,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M5 煤层+1910m 鉴定标高以上按非突出区域管理。2、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0 年 6 月编制的《贵州鲁能煤业有限公司鲁能煤矿 M5 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M5 煤层+1910m 标高以上无突出危险。因此,该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M5 煤层+1910m标高以上按无突出危险区域设计和管理。建议矿井及时补作其它区域各煤层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井在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的瓦斯治理原则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揭煤前,必须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保证运行。3、煤尘爆炸性指数及爆炸危险性根据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提交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M5、M10、M11、M20 煤层的煤尘有爆炸性;M18、M29、M30、M40 煤层没有取样鉴定,建议业主及时对 M18、M29、M30、M40 煤层采样作煤层采样作煤尘爆炸性鉴定。矿井按有爆炸性设计。4、煤层自燃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根据六枝工矿(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