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 1 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目标领引下,在浙江省深入实施“创业富民 、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进程中,浙江旅游业发展正处在转型和提升的关键时期。第 2 条 大力发展旅游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随着长三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实现,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浙江旅游业的做大、做强和全面提升提出了迫切要求。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旅游经济强省,既是增强浙江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生态省”和“文化大省”的重要内容。第 3 条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浙江旅游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已跨入全国旅游领先行列。2008 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 540 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 30.2 亿美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五位;接待国内旅游者2.09 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2040 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四位和第二位;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 2250 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当前,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既面临着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机遇,同时又面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建设浙江旅游经济强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仍旧任重道远。第 4 条 编制《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目的:1.贯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确定浙江省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进程;2.明确发展重点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对旅游业调控、引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促进浙江省在全国旅游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3.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体系,显著增强浙江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4.为下一层次的旅游规划编制、调整以及政府有效管理提供依据。第二章 总 则第 5 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发挥政府对旅游业的调控引导作用,推动浙江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 6 条 本规划依据《旅游规划通则》、《中国旅游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初稿)、《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等重要规划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