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YJG 33—9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ode for Architecture Decoration and Engineering Quality1997—12—23 发布 1997—12—23 实施河南省建设厅发布修 订 说 明 本标准试用两年多来,得到我省装饰行业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并收到不少好的反馈建议。这次修订,是根据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豫建定[2000]04 号文件要求,在吸纳各方面使用反馈意见,以及在 1998 年 6 月第一版的基础上,组织我省业内专家及部分装饰公司技术人员经过反复讨论、协商修订而成的。 施工及验收规范与评定标准是基础和手段的关系。规范是对操作行为的规定,是使工程质量达到一定质量指标的保证;标准是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所规定的评定规则。本标准的主要质量指标及要求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为基础,同时吸纳了设计、防火等规范中有关装饰的内容和现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装饰材料质量标准的规定。 质量检验评定部位的划分、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和组织、各种质量检验评定表、核查表等是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3J300—88)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改编而成的。 1988 年国家颁布实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安装标准》)中虽然含有装饰分部的内容,但随着装饰新建材、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安装标准》中的装饰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内容已不能适应装饰行业发展的需要,所以制定本标准,对提高装饰工程质量、保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本标准没有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装饰分项工程都纳入到本标准中去,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本标准未纳入的部分装饰分项工程仍须按《安装标准》中的装饰分项工程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相互配套使用。由于编写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在施行过程中;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河南省建筑装饰协会,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河南省建设厅2000 年 8 月1 总 则 1.0.1 为统一河南省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和确保装饰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改装)、扩建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 装饰工程所选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应验收,对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国家、省要求必须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