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装置内常用的管桥(管廊)形式、平面布置、立面布置和管桥的配管设计以及相邻区关系和安全设施等的设计。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内部管桥(管廊)的配管设计,不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外部管带的设计。2管桥的平面布置2.1 一般以管桥作为全装置的联系纽带,在管桥两侧布置工艺设备。管桥布置以直通形为基本形,亦可呈 L 形、T 形、U 形等组合形,如图 1 所示。2.2 管桥下有输送剧毒、易燃、可燃介质有机泵和储存剧毒、易燃、可燃介质的工艺设备时,机泵和设备与加热炉、变电所、配电室和仪表室的距离应符合 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防火规范》的规定。2.3 管桥柱中心线与塔器外壁或框架柱中心线间的距离,要满足管道排列和最小通道的要求,一般以4m 为宜,有往返较多的合金钢管时,经核算后,可适当减小间距,当其间布置地下管网时应考虑地下基础与管网排列所需的最小间距。2.4 管桥宽度 首先应满足管道的管径和间距需要的总宽度,然后再考虑以下因素:2.4.1管桥上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时,宽度应考虑空冷器构架的要求。2.4.2管桥下布置机泵和工艺设备时,宽度应考虑设备和通道的要求。2.4.3管桥的宽度一般应预留 10%~20%的余量;2.4.4考虑管桥宽度余量时,柱外侧一般可焊接悬臂梁,作为支撑部分工艺、仪表管道、电气仪表槽盒之用,亦可作为管桥宽度的预留余量的一部分。2.5 管桥的柱距应由管道的跨距来决定,同时还应考虑管桥上、下布置的工艺设备等因素,一般在 6~9m 内取等距布置为宜。对于一两根极限跨距小于管桥柱间距的管道,可用临近的大管道支吊;对于多根小管道则采用加次梁的办法来支吊。管桥在跨越道路或检修通道外,柱距应为 10~15m,柱间梁宜采用桁架结构,桁架梁底距道路净空不小于 4.5m。2.6 管桥下布置机泵或工艺设备时,其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 100~200mm,并分区取同一标高,电缆沟宜布置在泵的电机端,管桥下不布置工艺设备时,地面应作为装置竖向地面的一部分。2.7 管桥上布置工艺设备时,应设置隔断平台并与附近的塔或框架平台相连接。管桥顶层管道靠近塔器的外侧,可以考虑布置电气仪表槽盒(槽盒一侧也可作为走道)。管桥上的连通平台应设操作、检修用斜梯和安全梯,具体要求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3管桥的立面布置3.1装置内主管桥和副管桥,按管道布置的需要,可以为一层或二层,最多三层。一层管桥宽度最大 9m,大于 9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