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课程——学生党支部书记基本工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讲解一、天津大学党员发展流程1.1 普通同学成为预备党员基本培养程序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所属党支部递交申请书——经团支部推荐和院团委同意为优秀团员(团推优),报所属党支部批准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属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依次完成学校网上党校和学院积极分子党校的学习——经所属党支部讨论,向学院学生党总支汇报,同意后,发展为预备党员——完成一年预备期内的学习(思想汇报,季度总结,及学校预备党员党校的学习)——经本人申请转为正式党员1.2 团推优党支部督促所辖各团支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完成推优,新生团支部入学的学期末完成推优,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员可随时推荐。党支部应做好所辖各团支部的推优情况记录,建立被推优人员的跟踪记录数据库。具体步骤见附表一1.3 培养联系人由党支部指定支部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培养对象的情况,定期谈话,听取思想汇报,掌握被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督促并帮助被培养对象进行理论学习,使其按时完成两级党校的学习和考试。同时督促检查其对“一帮一”等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季度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意见,并签名,填写日期。并且定期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成长情况,在培养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在培养对象发展入党后,仍需督促其参加预备党员党校的学习,以及预备党员考察表上每季度的思想汇报,提醒其在预备期满一周前写好转正申请书。党支部监督执行,每季度抽查培养情况。1.4 学生党校党支部及时通知申请人、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分别参加三级党校(网上党校、学院积极分子党校、学校预备党员党校)的学习和考试,结业后查询自己的成绩,是否通过。(学校预备党员党校需每次上课后的下周周二网上查询成绩,如成绩与实际学习情况不符请立即与天津大学学生党校联系。)党校证书由学院保管,不再下发。发展党员或党员转正时,由支部书记统一到学院团委领取。关于学生党校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见附表三1.5 发展预备党员1.5.1 发展预备党员的基本流程支部讨论确定符合发展条件的积极分子——每月 1 号前将本月发展对象的材料备齐交给辅导员(研究生指导主任)审核,然后交于学院党委组织员(房老师)审核, 5 号前完成审核,5 号党支部书记向学生党总支会汇报(若 5 号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