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水利局责任清单(内部资料 不得外传)新宁县人民政府“三清单”办公室整理二 O 一五年六月十日新宁县水利局“责任清单”目 录序号目 录 名 称页码分项总条款备 注001部门职责1-61400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7-135003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4-8019(一)水工程安全运行与管理事项监管14-17(二)河道采砂事项监管18-20(三)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事项监管21-24(四)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监管25-28(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实施事项监管29-32(六)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检查33-37(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38-41(八)水利资金使用事项监管42-44(九)防汛抗旱资金使用事项监管45-47(十)规范案件查处48-52(十一)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53-54(十二)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事项的后续监管55-57(十三)取水许可的后续监管58-60(十四)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的后续监管61-62(十五)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63-65(十六)水利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66-69(十七)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70-72(十八)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与监督检查73-76(十九)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77-80004公共服务事项814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新宁县水利局 序号主 要 职 责具 体 工 作 事 项备 注1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流域和重点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定全县水利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水利发展和改革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提出县级水利投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审核县内重点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序号主 要 职 责具 体 工 作 事 项备 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县规划及较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初审及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