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辅导班教师聘用合同甲 方:乙 方: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甲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1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1
按约定取得 50 元人民币/天报酬
享受授课期间的交通补贴 1 元人民币/天3
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有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
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 45 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的要求
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1
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的考试成绩等
定期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1
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50 元人民币/天2
按时支付授课期间的交通补贴 1 元人民币/天
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报酬支付是在上完整个课时之后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支付,若老师有急用可书面告知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