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之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交易规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第三章 交易第四章 结算第五章 交收第六章 风险控制第七章 信息发布和管理第八章 纠纷调解与违约处理第九章 附则附件一 上海钢之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合同 附件二 上海钢之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商品交收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钢之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维护钢材交易市场秩序,有效地促进钢铁生产、流通和消费,保护交易商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制定本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托上海钢之源网站 (www
steelyuan
com),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提供多种交易模式和交收形式,为交易商进行钢铁产品的电子交易、交收提供服务
本中心对参与交易、交收的所有买方和卖方不提供履约担保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本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交易和商品交收活动
本中心对相应交易模式或交易品种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特别规定
本中心的工作人员、交易商、指定结算银行和指定交收仓库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第四条 “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互联网进入本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签订或转让电子交易合同、收付货款和交收货物等钢铁产品交易业务的活动
第五条 “交收”是指按照电子交易合同和商品交收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对合同约定的货物所有权办理转移手续的行为
交收形式有协议交收、提前交收、按期交收等
第六条 “交易商”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承认并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经本中心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资格,在本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从事钢铁产品交易、交收活动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