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委会明电[2014]1 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煤安发[2014]190 号)、《太原市煤炭局关于组织开 展 全 市 煤 矿 春 季 安 全 大 检 查 的 通 知 》 ( 并 煤 安 发[2014]77 号)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煤矿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公司决定从 2014 年 2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组织开展煤矿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太原煤业公司成立煤矿春季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对全公司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陈 廷副组长:孙俊林 乔尚峰 安治国 刘贵明成 员:煤业公司各分管经理、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各部室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安监一处,负责公司日常检查及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二、检查范围公司 14 个单位, 11 座煤矿, 1 座安全监管矿井(山西梅园永兴煤业),太销陆海洗煤厂、三聚盛 110KV 变电站
三、方法和步骤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重点督查、省级同步突查”的交叉方式组织开展
(一)企业全面自查
2 月 21 日—5 月 31 日,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公司组织全面检查,各矿开展自查
(二)市县重点督查
2 月 25 日—5 月 31 日,市国资委、县市煤炭(安监)局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按 100%、市煤炭局按 50%的比例对所属矿井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同时市国资委对县市煤炭部门进行督查;市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