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规范(试行稿)一 总 则:1、为统一园林工程设计标准及深度,促进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园林绿化水平,特制定本规范。2、本标准参照建设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景观设计师便携手册》、建设部《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T50-033-2005、《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03J012-1、《环境景观室外工程细部构造》03J12-1,重庆市园林设计相关政策法规等。3、本规范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编制。4、本规范适用于华宇集团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为集团园林工程设计的指导性文件,设计中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若二者发生冲突时以最近的国家规范和地方主管部门规范为准。1 景观设计分类: 1.1 分类原则 本导则的景观设计分类是依居住区的居住功能特点和环境景观的组成元素而划分的,不同于狭义的“园林绿化”,是以景观来塑造人的交往空间形态,突出了“场所+景观”的设计原则,具有概念明确,简练实用的特点。有助于工程技术人员对居住区环境景观的总体把握和判断。 1.2 设计元素景观设计元素是组成居住区环境景观的素材。本导则列出的景观设计元素仅是诸多素材中的常见部分,其中一些重要的量化指标可作为设计参考依据。设计元素根据其不同特征分为:功能类元素、园艺类元素和表象类元素。(详见下表)序号设计分类设计元素功能类元素园艺类元素表象类元素1绿化种植景观植物配置、宅旁绿地、隔离绿地、架空层绿地、平台绿地、屋顶绿地、绿篱设置、古树名树保护2道路景观机 动 车 道 、 步 行道、路缘、车挡3场所景观健身运动场、游乐场、休闲广场4硬质景观便民设施、信息标志、栏杆/扶手、围栏/栅栏、挡土墙、坡道、台阶、种植容器、入口造型雕塑小品5水景景观a 自 然 水 景 、 驳岸、景观桥、木栈道b 游泳水景c 景观用水a 庭院水景、瀑布、溪流、跌水、生态水池/涉水池b 装饰水景、喷泉、倒影池6庇护性景观亭、廊、棚架、膜结构7模拟化景观假山、假石、人造树木、人造草坪、枯水8高视点景观图案、色块、屋顶、色彩、层次、密度9照明景观车行照明、人行照明、场地照明特写照明、装饰照明2 绿化种植景观 2.1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