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设计管理专职行为规范考评表2004 年 月行为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 部门:安全技术部 岗位:设计管理专职考核人姓名: 部门:安全技术部 岗位:安全技术部设计主管考核期限:从 200 年 月 至 200 年 月 评分等级评分项目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工作量在正常情况下,只完成3 分栏工作内容的 95%以下在正常情况下,只完成3 分栏工作内容的 95%在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协助主管组织安排完成上级下达或用户委托的各项设计任务。-及时校核设计图纸,并提供相应指导。-及时处理设计修改问题及各类业务联系单并做好相 应 的 统 计 工作。-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询方案做好现场查勘工作,并按时完成初步在 3 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 3 分栏工作内容的 10-20%在 3 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 3 分栏工作内容的20%以上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工作及时性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设计任务 2 次以上,或发生 1 次,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工程进度。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设计任务 1 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工程进度。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设计和校核任务在 3 分基础上提前完成设计及校审工作并完成额外工作任务 2 项。在 3 分基础上提前完成设计及校审工作并完成额外工作任务 2 项以上。工作效果有效性存在 2 项及以上不符合3 分要求的,或存在 1项,造成不良后果存在 1 项不符合 3 分要求的,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校审与设计的图纸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安全可靠,现场可执行率≥95%在 3 分基础上,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或现场可执行率提高 1%在 4 分基础上,其中一项工程项目达到精品工程或现场可执行率提高 2%工作态度工 作 拖 拉 , 经 常 需 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对布置的额外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在 3 分基础上,能对本部门或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或获得分公司级先进荣誉称号在 3 分基础上,能对本部门或本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获得部门领导表扬的或获得公司级先进荣誉称号工作中协调配合发 现 问 题 不 及 时 与 规划 、 管 线 部 门 沟 通 协调 , 上 下 道 工 序 不 配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