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弊端及其改进一、我国金融业混合经营的必要性 金融混合经营是指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融合
即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都可以互相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经营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
随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转向混合经营,我国金融业的混合经营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随着一些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它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需要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愿选择能够提供金融优质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往来单位
因此,一些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各种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的创新来归避法律限制,涉足非传统业务领域,混业经营便成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趋势
金融业发展竞争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全球竞争中,金融业规模大小、业务范围宽窄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从国内来看,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小而分散,业务单调,不利于业务拓展和规模效应
近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如证券、保险、信托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商品得到很大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向银行业渗透,使得金融内部压力越来越大,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类金融机构不得不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自身规模,并使服务多样化,以提高竞争力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控股与兼并收购,使得混业经营成为必然
追求规模效应的内在动力
一般而言,金融业的平均成本曲线比普通行业平缓,具有更大的规模经济潜力
追求规模经济效应是金融业的内在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银行业传统的存贷业务已进入微利时代,它们必须通过努力降低成本以获取利润
同时,股权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促使企业更偏好直接融资方式,更愿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此造成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不平衡
而实行混合经营,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