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几个问题编者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确立为中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
这样郑重地强调社会和谐,把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深入开展关于和谐社会理论的研究,对于深刻理解这一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为此,10月22日上午,市双休日干部学校专门邀请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田克勤教授,就有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几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
现将授课内容摘要如下:专家简介
田克勤,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当代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研究
他是国家教育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理事;中共党史研究中心理事;XX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XX省中共党史学会会长;东北师范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东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几个问题田克勤一、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的条件和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产物,这一理论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理论和实践、历史与现实基础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和谐社会提出的理论基础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底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与马克思所设想建设未来高级第1页共4页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而且也与中华民族崇尚和谐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崇尚为政仁和、为人谦和、民风纯和、家庭和睦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