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海达化工有限公司章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衢州市海达化工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柯城区花园街道花园村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危险货物运输):1、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 1 项易燃气体;第 2 项不燃气体;第 3 项有毒气体;2、第三类易燃液体:第 1 项低闪点液体;第 2 项中闪点液体;第 3 项高闪点液体;3、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 1 项易燃固体;第 2 项自燃物品;第 3 项遇湿易燃物品;4、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 1 项毒害品; 5、第八类腐蚀品:第 1 项酸性腐蚀品;第 2 项碱性腐蚀品;第 3 项其他腐蚀品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前缴足
实收资本为 1500万元
第五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证照号码)刘德明330802196006014498高慧萍330802196211064443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刘德明货币960 万元2010 年 7 月 15 日前出资 960 万元高慧萍货币540 万元2010 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