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县初中教学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初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的所有班级、任课教师
二、考评原则1、公正性原则:根据学年度期末、中考成绩和教科研成果公正科学评价
2、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抓好质量提升,做好生源稳控工作
3、激励性原则:通过考核评价,进一步激发教学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工作热情
三、考评办法1
优秀班级考核:依据学年末考试和中考成绩,分年级分班级以学生学科总分优秀率名次、平均分名次、提升度名次、生源巩固率名次四个要素对全县初中学校所有班级进行考核,计算方法如下:总分=优秀率得分+平均分得分+提升度得分+生源巩固率得分其中:优秀率、平均分、生源巩固率各占20分,第1名20分,每低一名减0
提升度占40分,第1名40分,每低一名减1分
(具体计算方法见考评量化表一)
生源巩固率以教育股统计数据为准
优秀教师考核:分文化课和非统测学科考核
⑴文化课教师考核:按教师所任班级学年末考试和中考成绩,分年级以所任学科成绩优秀率名次、平均分名次、提升度名次以及自身专业成长对全县所有文化课任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计算方法如下:总分=优秀率得分+平均分得分+提升度得分+专业成长得分其中:优秀率、平均分各占20分,第1名20分,每低一名减0
提升度占40分,第1名40分,每低一名减1分
专业成长占20分,对教师在一个学年度中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赋分,包括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实验教学、论文(课例、教学设计、教学叙事、读书征文、微课、课件)、优课评选等活动获奖情况以及承担省市县立项课题研究、观摩研讨课、典型教学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等活动情况
(具体赋分见考评量化表二)⑵非统测学科教师考核:音体美等非统考学科教师的考评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