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尚城花园小区公共管理规约 中山市多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3 日,隶属于深圳市多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具独立法人资格。管理服务的物业“尚城花园”小区,主要经营小区的物业管理、清洁服务、饮食管理服务、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停车场管理服务、游泳场。 中山市多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位于“职业管家”,倡导客户满意、公司发展、员工成长三者的和谐统一,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客户营造一个身心归属的高尚品味空间,秉承“忠诚、责任、追求”经营理念,通过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营造园区浓郁的生活氛围,为业主精心打造人居新慨念. 本公司设四部一室:工程部、保安部、客服部、财务部、办公室,可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包括:经理、管理人员、清洁卫生人员、绿化人员、保安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与设备管理人员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竭诚为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物业的安全、环境、公共秩序、维护本物业本体及其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使用等管理。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社区服务中心为您提供 24 小时服务热线:0760-多斯尚城社区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尚城花园 座落位置: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尚城社区 物业类型 :住宅/商铺/车位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经全体业主同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