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医疗机构(二级医院)药剂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一、 药事管理(200 分)序号建设规范分值考评方法备注1-1药剂科隶属分管院长直接领导,药剂科主任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20查看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命文件;查验科主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项不符扣 10 分。1-2医院应成立以分管院长为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应为副主任委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10检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文件;组成人员是否合理;会议制度及职责履行情况;一项不符要求扣 3分。1-3医院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质控)小组(分管院长分任组长),并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质量抽查、检验工作。30查验药品质量管理(质控)小组的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药品质量验收需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签收;一项不符扣 10 分。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人员必须具有中药专业技术职称。1-4药剂科应按规定(参照中医医疗机构等级医院评审中的规定)设置相应的专业部门,药剂工作场所必须与工作人员的更衣室、休息区(生活区)有明显区分。30检查药剂科的专业部门的设置,缺一部门扣 5 分;工作场所必须与工作人员的休息和生活区有明显区分,一个部门未做到扣 10 分。应 至 少 设 置 门 诊 药房 、 病 区 药 房 、 中(西)药库、煎药室等1-5医院应高度重视对中药饮片库房、门诊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等部门的建设。药房布局合理,中药房应设置在醒目的位置。设施、设备等应保证中药质量要求。30现场考察有关中药的部门设置情况,一个部门或发现有布局不合理或位置不醒目或条件不能保证中药质量要求等因素的,一项不足扣 10 分。1-6药剂科从业人员应医院卫技人员的 15%以上。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从业人员的 80%以上;具有中药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 60%以上;30查验药剂科人员名册及专业职称任职证书,一项比例不符,扣 15 分。1-7药剂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修和三基培训,应有计划有落实;药剂科主任应定期组织院、科学术讲座和三基考试。20抽查计划和落实情况,无计划材料扣 10 分,或有计划无落实扣 10 分; 1-8药剂人员应每年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药剂工作(特别是从事药品分装、调剂分发等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工作)。10检查药剂人员体检表,从事药品分装、调剂分发等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工作人员发现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