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效率型机关考核实施方案关于建设效率型机关考核方案为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和全县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县委、县府、组织部、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中心,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职工工作实绩,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二、考核范围机关(含招办)在职职工(局领导班子成员由组织部门考核,教研室、电教教仪站参照执行)
三、考核内容对工作人员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着重考核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2、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3、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等;4、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量化考评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
(一)量化考核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70%为本科室职工量化考核的基础分,根据以下考核内容在基础分上实行顺加倒扣为职工量化考评的总分
1、出勤考核(10分)
不按时上班(参加学习、会议和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0
2分,矿工一天扣3分
全年累计5第1页共8页次迟到早退视为一天旷工扣3分
事假超过公休假的每天扣0
2、学习考核(5分)
职工每年学一部理论著作,读一部业务书籍,作一本读书笔记,写一篇调研文章,接受一次学习检测
凡缺少一项者扣2分,学习检测不合格者扣3分
每年举行一次调研文章评比,凡优秀者加1分
3、本职工作(35分)
凡渎职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凡岗位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8分,完成得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