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设立条件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流程的要求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人民币。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 万人民币;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1、开始准备注册 XX 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 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详见:股权私募基金(PE)获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 70%以上)。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5 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 1 亿元;5 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