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煤矿A3、A4、煤层 不可注水的论证报告 编 制:通风科 总工程师: 日 期:2020 年5 月2 日 xxx 煤矿A3、A4、煤层 不可注水的论证报告 我矿现开采的煤层为A3、A4 煤层,根据我矿煤层赋存条件及围岩特性、煤质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我矿开采A3、A4 煤层不适宜进行煤层注水。依据如下: 一、现可采煤层赋存条件及煤质情况 (一)煤层赋存条件及顶底板岩性特征 A4 煤层位于A5 煤层之下,属全区可采的稳定煤层,含1-3 层夹矸,夹矸厚度0.06-0.62m,平均0.49m,夹矸岩性为泥质粉砂岩、泥岩。煤层顶板为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底板为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含炭泥岩。 A3 煤层位于A4 煤层之下,煤层厚度2.39—4.78 米,平均3.32 米。可采厚度2.22—4.46 米,平均2.93 米, 可采性指数1.00,变异系数25%,属全区可采的稳定中厚煤层,含1-3 层夹矸,夹矸厚度0.10—0.59 米,平均0.30 米,夹矸岩性为泥质粉砂岩、含炭泥岩、炭质泥岩。煤层顶板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底板为泥质粉砂岩、含炭泥岩、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与A4 煤层层间距1.70—9.38m,平均5.72m。 (二)煤质情况 A3、 A4 煤层为中等软化温度、低灰、低硫、低磷,高热值的41号长焰煤,是具有富油、弱结渣性、可磨等特征的煤,可满足动力用煤和民用煤的需要,还可作为炼油用煤。煤容重为1.3t/m3。 A3、A4 煤质特征表 煤质情况 Mad (%) Ad (%) Cdaf (%) Vdaf (%) Qnet,d(MJ/kg) 5.73—7.16 12.43—15.83 76.28—76.84 46.44—50.00 26.34—27.65 二、煤层不可注性之判定 1、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五条规定:“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落或地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 (2)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6)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煤层群或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防尘措施时的下一层或下一分层。” 2 、顶底板岩性特征及煤层原始水分含量 我矿回采的A3 煤层直接顶为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底板为泥质粉砂岩、含炭泥岩、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A4 煤层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底板为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