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办法(2010 版)为贯彻实施xx 市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0-2012 年 xx 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重疾免【 2010】1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我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实现2012 年消除麻疹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查验对象查验对象为就读于本市托幼机构、小学的所有新入学幼儿、学生,包括流动人口和外籍的幼儿、学生
二、查验内容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所查验接种证的疫苗种类按照按xx市卫生局规定的免疫程序执行,补证、补种疫苗实行免费
三、查验时间xx 市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进行
同时,每年 9 月份集中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和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有效落实
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幼儿、学生要及时开展查验工作
四、工作流程(一)开学注册收集接种证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工作纳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招生报名须知中明确查验《接种证》要求
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学注册手续时,负责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集《接种证》
要指定专人 ( 校医或卫生老师 ) 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并填写《xx 市幼儿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证补种登记表》的基本信息(附表1)
(二)托幼机构和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共同查验接种证托幼机构和学校收集汇总《接种证》后,主动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联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生核对幼儿、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将查验结果填写附表1“漏证或漏种情况”,对已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在《接种证》上盖验讫章
托幼机构 / 学校,根据附表1“漏证、漏种情况”填写《xx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