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公示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 条 例 》 和 《 浙 江 省 发 展 学 前 教 育 第 三 轮 行 动 计 划(2017-2020 )》等的要求 ,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价值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原则,坚持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的发展策略,促进宁波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城镇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重视内涵建设,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到 2020 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监管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达到99% 以上,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追求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例,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选择性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到2020 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5% 以2 上,其中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50% 左右,初步实现按规定班额招生和就近入园。到2020 年,新建幼儿园120 所以上,改(扩 )建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升级改造幼儿园基本装备 400 所左右,重点增加城镇学位供给,积极应对城镇新一轮入园高峰。(二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0 年,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 90% 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7% 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0% 以上,逐步取消准办园。幼儿园保教人员全面实现数量达标、持证上岗,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98% 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 95% 以上。区域、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均衡度大幅提升,各类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三)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区县(市)人民政府为主, 乡(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幼儿教师编制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