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为不断提高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同意江苏、 浙江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的批复》(国质检特函〔2017 〕 187 号)、省质监局《关于同意在宁波市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批复》(浙质特函〔2017 〕55 号),决定在我市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总局、 省局关于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试点先行,在引入“保险+服务”社会治理参与安全监管的基础上, 推动电梯维保单位利用电梯远程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 试点物联网线上检查维护和现场保养维护相结合的按需维保模式(以下简称按需维保),探索电梯维保单位根据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状况来确定维护保养项目和周期的可行性,为科学配备维保力量, 提高电梯维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二、工作阶段- 2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7 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区域安全监管部门及电梯维保、使用管理等单位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准备。(二)先行试点阶段(2017 年 7 月-2017 年 12 月)。先行在鄞州区、 高新区、 北仑区部分住宅小区(含酒店式公寓, 下同)试点电梯按需维保。(三)试点推广阶段(2018 年 1 月-2018 年 11 月)。对先行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完善试点方案, 在全市满足条件的住宅小区推广电梯按需维保模式。(四) 总结提炼阶段 (2018 年 12 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试点工作数据的综合分析,探索具有一致性的规律,提炼可推广、 可复制的经验, 为推动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供示范和支撑。三、试点条件和申请程序(一)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电梯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用住宅小区乘客电梯;2.使用管理单位管理规范,电梯使用环境和使用状况良好;3.由该电梯制造单位或其书面委托的维护保养单位实施维护保养,且该维保单位近二年综合量化记分至少一次为A 级;4.已投保“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5.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 3 -并由其维保单位实施监测。(二)满足以上条件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征得维护保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试点:1.维保单位对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