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编号: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 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XX 市 XX 区 XX 镇 XX 村,土地性质为村集体用地, 系扬州西部客运枢纽停保场周边零散土地,总面积32
72 亩(21791
52 平方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建议增加土地现状描述,包括平整状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使用权限)第二条 土地用途 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3 个月书面提出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该土地的第一年度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1100 元/ 亩(含税),合计人民币 35992 元(含税),租赁费用以第一年度租赁费用为基数每三年调整一次 , 按 3%幅度递增 , 每年租赁费一次性缴清支付
首次租赁费人民币 35992元于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甲方支付 , 甲方收款前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其余年度租赁费用由乙方于每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交清当年租金,甲方收款前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各年度租赁费如下 : 序号年度租赁费(元)(含税)1 第一年35992 2 第二年35992 3 第三年35992 4 第四年37072 5 第五年37072 6 第六年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