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系统管理承诺书与民政部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沟通材料汇编民政系统管理承诺书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具体包括:拟订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根据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二、服务内容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备案;对其实施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三、服务对象在我县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四、服务承诺(一)一次性告知。提供办事指南、表格复印,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和政策法规依据。(二)限时办结。一是对申请辞行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 4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对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 20 日内准予登记,发给登记证书;二是对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 40 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书;三是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注销,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 20 天内作出准予变更、注销或者不予变更、注销的决定。(三)文明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清正廉洁,不吃、拿、卡、要。五、主要负责人信息姓名:办公电话:从政格言:为人民服务六、联系员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部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沟通材料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城镇建立、新区开发、建立项目配套园林绿化的规划、建立、治理,明确相关本能机能职责,依据《 市城市规划治理条例》、《 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市都会区配套绿地治理技能规则》的规则,结合我县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园林绿化规划(一)新区开发、城镇建立在进行总体规划、具体规划时,应将园林绿化归入规划,并约请园林绿化方面专家参加评审,总体规划要按建立规划规划明确园林绿化的相关目标,在具体规划上应明确园林绿化的详细地位和红线面积。县城建成区和乡镇要依据实践前提,制订革新方案,添加园林绿化,改善城镇情况。(二)建立项目在处理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立用地规划答应证时,凡触及占用园林绿地的建立项目,建立单位必需出具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