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方案汇编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以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日为契机,抓住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有利时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调研、回访活动,了解群众呼声,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走基层转作风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树立窗口形象,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二、活动内容(一)组织开展一次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在 9 月 1 日当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果,展示十年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县局、县中心将于 9 月 1 日上午在县城街道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实行召开座谈会、理论研讨等形式,总结法律援助 10 年来的成绩,进一步创新思路,谋划未来进展。(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调研、回访活动。县局、县中心将根据省厅“贴民心、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在 9 月 1 日前后,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深化基层,开展一次大回访、大调研活动,了解群众需求,征求工作意见,接地气,树新风,转作风,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改进提高奠定基础。每个司法所回访不少于 3 个受援人,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一分书面的调研报告或论文。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开展一次法律援助走基层活动。县局、县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施工场地、进市场,针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众,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在服务中提升能力,树立形象。(四)组织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强与广电部门以及媒体的协调联动,于 9 月 1 日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营造声势,开展全方位的宣传。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多渠道的媒体宣传活动,如播发新闻、简讯,报道典型人物或事例等,使宣传活动日成为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各司法所至少要有一篇宣传文章上报县局。三、活动要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