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乡中心小学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自查报告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遵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依据《济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考评标准》对本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求实的自查评估,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提高广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历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一致认为用规范字、说普通话,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一定要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为此,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工作中,将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要求,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并认真组织各项活动,使之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学校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直接领导创建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成员由学校中层干部和4名教研组长组成,组内成员分工明确,整个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规划,有措施,责任落实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我校先后成立了学校和班级两级“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监督,以保证各项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深入持久的开展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的通知》,我校相继出台了《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师生语言文字培训提高规划》、《校园推广普通话的意见》、《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制度中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1)、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所有课程的课堂教学均要使用普通话,并将其作为课堂教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