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化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与深化推动“法律进医院”实施方案汇编深化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通过不断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等活动,相应的法规、规章、程序不断完善,尾矿库现场不断法律规范,数量进一步减少
据统计,截至 2024 年底,我省运行及在建各类尾矿库 291 座
按安全度分:危库 2 座,险库 24 座,病库 86 座,正常库 99 座,其它为在建库等;按矿种分:金属非金属矿选矿尾矿库266 座,磷石膏库 25 座;按地区分:黄石市 158 座,十堰市 58 座,宜昌市 26 座,鄂州市 15 座,黄冈市 15 座,随州市 8 座,荆门市 5 座,孝感市 3 座,咸宁市 2 座,武汉市 1 座;按等级分:二等库 2 座,三等库 20 座,四等库 19 座,五等库 250 座
在全国近几年多次发生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下,我省尾矿库生产安全及环境安全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形势
目前,我省尾矿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尾矿库量大、库容小、基础薄弱,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省域经济快速进展,钢铁、有色金属等主要原材料工业扩张迅速,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迅速进展,相当数量的小尾矿库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全省 100 万 m3 以下的尾矿库有 250 座,占总数近 80%,平均库容不足 10 万 m3;尾矿库普遍存在堆积坝体过陡、调洪库容不足、坝体稳定性差等安全隐患
总库容在 1000 万 m3 以上的尾矿库有 19 座,其中有 11 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和磷石膏库已进入后期服务年限,达到设计最终坝高,目前筑坝正朝着高堆坝方向进展,危险性增大
特别是有 165 座尾矿库涉及下游居民约 4
2 万人,其中 29 座下游第 1 页 共 1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