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与煤矿生产技术部工作计划汇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年终总结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一年多来,召开了四次会议,讨论部署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了领导和协调,建立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加大了煤矿安全技改投入,组织了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在全国开展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1-9 月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较好,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呈稳定下降的趋势。由于我国 95%以上的煤炭是井工开采,其中约一半是高瓦斯矿井,现有科技水平还难以做到准确预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全国仍有 2 万多座矿井,绝大多数是小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四季度煤炭产销进入旺季,一些单位和企业放松了安全管理,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倾向抬头,导致进入 10 月份以来,一些地方瓦斯事故出现反弹。山西、黑龙江、吉林、甘肃、云南等地接连发生多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说明我们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还很不扎实,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一、煤矿瓦斯事故和抽采利用基本情况1-10 月,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 265 起、死亡 987 人,同比减少 94 起、707 人,分别下降 26%、42%。其中,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瓦斯事故 99 起,死亡 472 人,同比增加 5 起、55 人,分别上升5.3%、13.2%,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瓦斯事故 16 起、死亡 247 人,同比减少 12 起、240 人,分别下降 43%、50%。总体来看,1-10 月煤矿瓦斯事故指标在控制范围内,瓦斯抽采利用完成情况与目标有差距。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0 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 283 起,1271 人,实际瓦斯事故比控制指标减少 18 起、284 人,减少 6%、22%。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广西、四川、贵州、重庆、陕西、甘肃、新疆等 16 个省(区、市)瓦斯事故起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四川、贵州、重庆、陕西、新疆等 15 个省(区、市)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其中,北京、江苏、浙江等 3 个省(市)没有发生瓦斯事故。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云南、青海、宁夏等 9 个省(区)没有完成瓦斯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内蒙古、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青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