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节油节电工作,缓解日趋紧张的石油和电力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实现油电有序供给,节约使用,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节油节电与落实国家,省已有节能政策相结合,与推进十大节能工程和实施工业"新,特,优"工程相结合,与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相结合,与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把节油节电作为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抓好重点领域节油节电(一)车辆船舶节油
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
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青岛,济南及有条件的沿海,旅游城市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期要在额定标准基础上提前2-3年
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力争到20XX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国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落实强制性汽车燃料消耗量申报,公告,标识制度
汽车生产商和进口商要按照统一的检测方法,测定并申报汽车燃料消耗量,新生产和进口汽车销售时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燃料消耗量标识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不同排量乘用第1页共8页车消费税税率政策,鼓励推广小排量乘用车
把节能环保型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