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2 第二部分 红线解读
6 第三部分 附 件
21 2 第一部分《红线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7]310 号)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 不 接 受 责任单位投 标,并 将 具 体工点 施工队 伍 负 责人 和相3 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