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摊位和店铺规范指南一、基本规范(一)落实“门前五包”,确保店外卫生整洁
经营者应保持店外的环境卫生,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店面墙体无乱写乱画、乱贴野广告,经常打扫店外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二)加强内部卫生管理,清除店内卫生死角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要摆放整齐,货架、柜台下不得放有杂物,及时清理柜台、货架,保持商品的干净整洁;店内墙体干净,无灰尘、蜘蛛网,地面干净;备有垃圾筒,防止垃圾乱丢乱放;店内就餐和住宿与经营区隔离;布线整齐,电线不裸露在外,无安全隐患;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四害”做好消杀工作,清除“四害”栖息地
(三)设施规范
市场内柜台统一、货架统一、吊挂统一、电子称统一、证照悬挂、号牌统一,柜台经营摊位结合部应留出设置电子称及悬挂证照、号牌和安装辅助光源的不锈钢支架位置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液化气与灶具保持至少0
8米的安全间距
蛋糕房、小餐饮店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业户,应当配备ABC型干粉灭器
(四)广告牌匾规范
第一、市场内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市场内广告牌应当根据市场的种类、特色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尺寸大小、使用材料、广告底色、字体颜色等由各专业市场自定,目前,大部分市场采用蓝底红字)、布局合理、整齐漂亮、安全美观
应与市场的建设、景观相协调;不应妨碍市场道路安全畅通等
第三、市场内广告要做到内容健康,用语准确,字迹工整,书写规范、色调合谐,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含有外文及汉语拼音的,要准确无误
第四条、市场内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使用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