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检查情况汇报市督查组: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检查的通知》(台政办发[20XX]61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浙劳社监[20XX]88号)精神,我区及时部署,迅速行动,于5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区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经贸、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组织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加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全区的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大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台政办发[2004]61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4]88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立即把贯彻执行《劳动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作为当前政府部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
为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由区政府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经贸、总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成立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行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
5月初,先由区人劳社保局把台政办发[2004]61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再在自查基础上,由劳动保障、公安、经贸、工商、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区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区性的全面检查
由于政府领导有力,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了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在各地自查结束后,区联合检查组于5月8日—5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的联合大第1页共5页检查
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劳动用工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加工点,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