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垻镇兰克学点2019年春政治学习资料禁毒知识宣传一、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染上毒瘾一般有以下迹象:1、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2、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3、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4、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5、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锡纸、切断的吸管、匙羹、烟斗等)。6、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8、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9、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10、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三、导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好奇心驱使,在调查报告中占第一位的原因就是“体会感觉”、“抽着玩玩”、“试一试”、“尝新鲜”。这种“试一试”的念头往往就是走吸毒不归路的开端。2、寻找刺激,吸毒时髦、气派、富有,特别是一些先富起来的个体老板,认为该享受的全体验过了,抽一口,不枉来一世。可这个抽上,富有很快变成贫穷,百万富翁沦为乞丐多不胜数。3、逆反心理,有人为吸毒者作戒毒榜样,导致吸毒后戒不了;有的被激将而吸毒,特别是个性极强的人往往被自信心所蒙蔽。4、被欺骗、引诱很多吸毒者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吸毒,几次后找到了欣快感而无法自拔。很多毒贩为扩大毒网,经常利用青年学生的无知多方引诱。5、环境影响,多见于家庭亲友,所谓近墨者黑。6、负面生活事件影响,对于感情脆弱、意志薄弱的人更容易发生。夫妻感情不和、失恋、父母离异、事业受挫、经营破产、失业待业等引起的苦闷、情绪低落,以毒麻醉,解脱苦恼。7、医源性成瘾,因为国家对于麻醉品控制较多,现在医源性阿片类药物成瘾已不多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理应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理应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即时、妥善地处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理应增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理应协助学校和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做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工作。第五条学校理应增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理应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中的相对应责任。第六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理应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支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协助。新闻媒体理应增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理应保障学校安全管理经费投入,设立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理应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和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机制;(二)制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