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试验振动三轴试验 2 9 .1 一般规定 29.1.1 土样应为饱和的细粒土或砂土,其他粗粒土也可参照执行。 29.1.2 动强度(或抗液化强度)特性试验宜采用固结不排水振动试验条件。动力变形特性试验宜采用固结不排水振动试验条件。动残余变形特性试验宜采用固结排水振动试验条件。 2 9 .2 仪器设备 29.2.1 本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三轴仪:按激振方式可分为惯性力式、电磁式、电液伺服式及气动式等振动三轴仪。其组成包括主机、静力控制系统、动力控制系统、量测系统、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 1)主机(图29.2.1):包括压力室和激振器等; 2)静力控制系统:用于施加周围压力、轴向压力、反压力,包括储气罐、调压阀、放气阀、压力表和管路等; 3)动力控制系统:用于轴向激振,施加轴向动应力,包括液压油源、伺服控制器、伺服阀、轴向作动器等。要求激振波形良好,拉压两半周幅值和持时基本相等,相差应小于10%; 4)量测系统:由用于量测轴向载荷、轴向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的传感器等组成; 5)计算机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绘图和打印设备,计算机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程序等; 6)整个设备系统各部分均应有良好的频率响应,性能稳定,误差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2 附属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19.2.1 条第2 款的规定。 3 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01g;称量1000g,分度值0.1g。 图29.2.1 液压伺服单向激振式振动三轴仪示意图 29.2.2 压力室、静力控制系统、孔隙水压力量测系统的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19.2.2条第1 款~第3 款的规定。 29 .3 操作步骤 29.3.1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试验采用的试样最小直径为39.1mm,最大直径为101mm,高度以试样直径的2 倍~2.5 倍为宜; 2 原状土样的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19.3.1 条第2 款的规定进行; 3 扰动土样的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19.3.1 条第3 款的规定进行; 4 砂土试样制备应按本标准第19.3.1 条第4 款的规定进行; 5 对填土,宜模拟现场状态用密度控制。对天然地基,宜用原状试样。 29.3.2 试样饱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气饱和应按本标准第19.3.2 条第1 款的规定进行; 2 水头饱和应按本标准第19.3.2 条第2 款的规定进行; 3 反压力饱和应按第19.3.2 条第3 款的规定进行。 29.3.3 试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开供水阀,使试样底座充水排气,当溢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