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编号:甲方:乙方:鉴于:乙方及其团队成员 (详见附件—人员明单) 拟设立的新公司并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现乙方及其团队同意在新公司成立前以乙方名义运营甲方公司下“鸿星尔克”店铺及“伯康”项目, 待新公司成立后以新公司名义; 伯康项目以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运营甲方指定网络店铺 (下称“店铺”: 店铺明细详见附件二) 并销售鸿星尔克品牌商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运营期限、内容和费用第一条 运营期限本运营期限为自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以乙方新设立公司与甲方重新拟定新的合同继续合作。第二条 运营服务内容 2.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各平台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店铺的操作流程(包含客服、宝贝拍摄及仓储物流版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提供品牌推广、店铺装修、商品管理、营销管理、活动管理、推广优化等服务。 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总体计划,涉及需外公布并实施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甲方说明并报批,且所需费用由乙方及新公司承担。。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费用3.1.1 客服模块、仓储物流模块、摄影模块费用:费用明细以甲方制定(含甲方不时修改的规则) 的规则为准支付; 若甲方没有明细规则的, 则以双方协商确定的2 为准。 3.1.2 店铺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由甲方先行垫付,每月以店铺实际发生金额,甲方先行垫付后,有权从结算款项中优先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3.1.3 办公场地费用: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及其团队免费使用现有场地(以甲方指定为准)三个月,三个月期满后,如乙方或新公司未租用新的场地的,则乙方同意按照每人每月 800 元向甲方支付办公场地费用。 3.2费用支付周期:按月支付,双方每月 10 日之前完成对账, 若对账存有争议的,应以甲方财务提供的数据为准。乙方须于每月15 日前完成上月费用的支付或甲方有权从店铺账户中优先扣除以上费用。第二章 店铺保证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第一条 乙方须一次性缴纳店铺保证金合计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并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第二条 协议期满,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也没有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并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如有)归还乙方但不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