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签订日期:监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 海 市 建 设 委 员 会2 说明一、凡在上海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3 委托方 ( 甲方 ) :承接方 ( 乙方 )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2
1 工程项目名称:2
2 工程项目地点:2
3 工程项目规模:2
4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2
5 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2
6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阶段份数提交时间备注4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5
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元
2 支付方法为:5
1 本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完成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40%
3乙方提交正式施工图纸并经图纸审查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80%
4当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设计费总额的90%
5当完成竣工验收后,乙方完成整个项目配合工作后,经甲方审计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3 收费说明:5
1取费计算标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