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 二) 个税的计税对象在职在岗职工每月工资性收入扣除3900 元(国家税法规定为3500 元,重庆市还可按通讯补贴 400 元每月从当月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实际起征点为 3900 元) 及医保和公积金, 达到起征点的,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计税
其他人员一次性劳务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 三)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及计算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 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共7 级(见下表)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 不超过 1500 元的3 0 2 超过 1500~4500的部分10 105 3 超过 4500~9000的部分20 555 4 超过 9000~35000的部分25 1005 5 超过 35000~55000的部分30 2755 6 超过 55000~80000的部分35 5505 7 超过 80000 的部分45 13505 2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当月的工资、薪金之和,减去法定扣除额度(目前我校规定为3900元/ 月)及扣缴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当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得出
(1) 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计税1) 工资个税计算(每月计算一次)应纳税所得 =工资应发合计﹣ 3900 - 公积金﹣医疗保险– 社保 - 职业年金工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 当